北东园笔录续编 - 卷三

作者: 梁恭辰6,984】字 目 录

帝为其无恶也,拟俟

其悛,以小灾警之十年矣,而狼籍如故,乃付雷部。雷部覆奏,以为轻,又付瘟

部,瘟部亦如之,遂付大部。婢本不在劫中,三日前,主与残食抛窗外落粪堆中,

而秘不言,故并殛之。”又言:“有书贾周某,端且谨,出纳不苟。一日语予曰:

某贾书市中,有儒生携一少年求小说所谓《肉蒲团》者。”某正色言曰:“君读

书人,所携者非子弟即学徒也,奈何问此,何以训后生?何以作士子乎?吾虽市

井,不屑售此也,君勿复尔。”其人愧甚,揖谢曰:“某失言,谨受教,当书绅

也。”而去。予曰:“此人闻法言而受,必改过矣,亦善士也。”因忆有朱

姓者,以鬻书家渐起,后忽自刻小曲售之。予谓之曰:“尔鬻书,因与我辈往还,

若售此则与负担厮役往还矣,后毋如是。”朱曰:“我贪好价耳。”予曰:“尔

贪目前之利,以此坏人心术,必有冥诛,可速改之。”不听,未及一年,其子窃

资淫于外,乃为之娶而分室异之,子旋死。幼子亦然,家遂罄,肩残书鬻于市,

旋死于街亭。又言:慈溪北乡有瞽者,贫欲遣其妻,妻不可。瞽者曰:“若去,

则俱活。若不去,且俱死矣。不如我先死,若自可去。”遂欲自死,妻不得已改

适,谓其后夫曰:“瞽者无所赖,吾当月再往为之缝纫洗浣,不宿即归也。”后

夫许之。瞽者因得卖妻洋银,以其赢,夜弄之有声。旁塾童子艳之,尽窃去,瞽

者遂缢。越日,其妇至,惊哭,亦缢。后夫次日往视之,痛人与金两失也,赴水

死。其母闻之,又缢。某日,天大雷雨,震死塾中学子十六人,盖与闻其事而均

分其银者。塾师不与知,小生不得分,故免。时道光庚寅某月也。又云:劝善惩

恶之言,或书本,或单片流通于世,功德无量;即有弃掷或轻亵者,得一人奉行,

便灯传无尽。一人惊觉,便转败为功。曾闻有中表兄妹,俱为旧族名门,才貌双

绝,各有慕悦之意。虽得数面,而俱有尊长在前,不能达也。后值演剧盛宴,堂

设珠帘屏隔内外,其表兄避酒潜探后堂,见其表妹不在席,乃东西散步到一书房,

值其醉憩小榻,颓然粉融脂散。喜极,昵近,忽触壁间小轴堕地,取视之,乃戒

淫文也,语言危厉,读之悚然汗下,疾趋而去。虽此少年本有善根,亦全赖此当

头棒喝矣。

◎烈妇释冤

江铁君又言:江南某科乡试有某生者,闻邻号哗声,视之,一生碎碗割面,

流血滂然。某问其故,则有鬼附其体,言妾夫妇贫贱,携子佣此人家,此人窥我

色,屡调我不遂。陷我夫客死,复凌逼我,我遂投缳,今来取其命耳。某曰:

“然则烈妇也可敬,若子今在否?”鬼日:“我死后丐于路耳。”某曰:“若取

其命,而子丐如故,恐不免沟壑,奈何?苟贷其死,命以田产若干给尔子,俾娶

妻生子,死者有祀,生者有后,可乎?”鬼曰:“如此甚善,但彼未必从,且我

奉冥牒但追命也。”某曰:“彼畏死,必从。我为若成之,否则仍取命可也。”

鬼曰:“甚善,君为我要之。”鬼去,其人遂苏。某问之信,且告之故,其人唯

唯。既出闱,至其人寓,其人作一议焚之日:“我归即办此事,俟君来证也。”

某三场前终卷,忽见前鬼现形,明睹有喜色,谢曰:“赖君一言,死者得所,生

者得安,才德士也,妾为君请于神,早登两科,今即捷矣,勉成吾事可也。”某

归诣其人家,则已求得其子,分产授之,且成某家室,合窆其夫妇。某是科果捷,

明年成进士。此亦王明经树获壬申年为予所述,俱有姓名,今忘之矣。按此与前

编所录浙闱与鬼说情一条相类,但彼是浙江事,此是江南事,彼是乾隆间事,此

是道光间事,亦可见天下无不可解之冤也。

◎牛戒

余家世不食牛肉,已相传二百余年矣。家大人以公车报罢南旋,在浙江患疟,

沿途抱病而回。自秋徂冬,每日一疟,已至百余次,虚羸殆不可言状。先大父怜

其饮食少进,间以厚味滋益之。一日,有相好某广文以丁祭所余牛肉相饷,医者

言虚疟最宜啖牛肉,盖大有益于脾。家先大父精治之,谓家大人曰:“此丁祭之

余,本可食。况以治病,尤无妨也。”家大人本不欲食,惮违严命,勉下一箸,

旋大吐,并宿痰一齐涌出,其日疟遽止,其实牛肉并未下喉也。因忆施愚山先生

《矩斋杂记》中有一条云:“庾楼字木叔,三代不食牛肉。会病,以牛脑合药,

间有馈牛肉者,则以给奴仆。自谓可幸无罪。忽梦冕服绯衣者曰:“汝岂食牛者

耶?何腥闻若是?”庾亟以未食对。绯衣者命从官检簿,瞑目曰:“汝虽未食牛,

然借病破戒,且以啖奴仆,当夺一纪。念汝有悔心,能劝得百十家不食,徐还汝

算。”庾默念世人信戒者少,设有饷以牛肉,可奈何?绯衣人微哂曰:“瘗之土

可也。只愁念不坚,何忧行不广。”庾惊寤,特笔其事。门人黎同吉,字亦仲,

亦持牛戒。偶患疟,为所亲强举一匕。夜梦少年黄姓者持剑怒詈,谓啖伊母肉。

晨起询所饷,果黄牝牛肉也。或谓食牛细过,二子既累世不食,因病稍啖而阴谴,

乃尔彼椎牛炮羔不知餍者,何以复加?坐客曰:“黑面老子自有处分。且如彼凶

人说因果不信,并此鬼神警惧之梦,亦自侥幸不得也。”或又疑食与杀有异,不

知人皆食牛,则牛如八珍,世未有见八珍不割而鬻诸市也。人皆不食牛,则牛如

粪土,世未有取粪土割而鬻诸市也。是杀与食犹梃与刃也。此言极为痛切,可录

可劝云云,因备载之。

◎程太令

同年何小汀(艮表)曰:“江苏赣榆县有程姓者,以忠厚称,由商贾致富,

素与其戚郑某善。晚年一切贩运,悉归经理程某。物故,其子(义勋)者,道光

乙酉科举人,以父所信任之人不敢更易。郑乘义勋计偕入都,其幼弟方习儒业,

遂将其生理罢止。大凡贸易,不能悉属现赀,时有所称贷于人,亦或为人所负。

其时程合计子母实有赢无绌,第生理既罢,为人负者皆归乌有,而贷诸人者,索

取盈门,甚至构讼。义勋虽挑得知县,羁于讼事,不能赴官。而郑转置身事外,

亲友咸为不平。后郑子院试已录送招覆日以笔误被黜,所补之人即义勋少子也。

群以为天道有知云。按小汀之尊人(恒键),于嘉庆末任赣榆令,义勋即其县试

所拔取者。道光间,小汀之从弟(森林)复官是县。因得悉其前后颠末,为余述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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