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惟念广文冷宦,欲从孽海航人,大
不容易。姑叩其赎身之数,则非百金不可。乃述其事于县尉陈君复庐,陈亦心动,
许以五十金赎之,班长不可,急挟之遁于滇中。适昆明太守见而异之,并得其颠
末,慨然曰:“百金,易事耳。”呼班长,立致之。班长又欲倍其值,太守怒白
于大府,迫之以刑,乃得赎。制府伯公以属通海令使课之,盖其山东同乡也。有
明经张君者,自荐不取修脯,而自为之师。期年,即读竟四子全书,并朱注悉熟。
又三年,旋黔,从蒲孝廉学为文,亟谒石藩,执弟子礼。石藩又为违于遵义令张
君岱庵,张月给三金以资薪俸,复陈其前状于胡梁园学使(枚),遂入泮。制府
伯公喜甚,俄之千金,为购薄产。癸酉已登拔萃科矣。石藩曾记其事。或曰是不
可记,恐为孔生玷。石藩曰:“渠始十二三,如赤子入井,少长即耻求去,其志
气已足千古。记之所以哀其志而幸其遇也,何玷之有?”予曰:“此生以克自振
拔,不辱其宗,正宜急述之以为人劝。而诸君子所以扶植之者,其功尤不可掩。
今石藩家门鼎盛而张明经蒲孝廉者皆已成进士,不必言果报,而果报在其中矣。”
◎三总督
林子川先生自西域释回,人益轻健,仍在福州授徒讲学,日与家大人过从谈
艺,并旁及时事之可惊可喜者。一日,语家大人曰:“乾隆庚子予公车北上,附
三总督(宝)眷船由衢至杭,有一仆守船。予偶问大人有几子?答云:止一子,
初生甫数月。因述大人原有两子,巡抚山西时,有县令出,适一骑前行,前导呵
之不下,令挥拴之,其人即抽佩刀以拒,刀为前导所夺,询之,则辖下武进士。
令以刀诬控,大人遂论死、临刑,其魂即到巡抚署内大诟,满口称冤,扼杀大人
之长子,又欲杀其次。大人惧,恳曰:“我为令误,何不仇令而仇我乎?”曰:
“令何能杀我,杀我者汝也,我必绝而嗣。”又扼杀之。曰:“我今且杀令。”
遂到令署,亦大诟称冤,谓令曰:“汝冤杀我,我必杀汝。”今伏地乞命久之,
乃曰:“汝行当获罪,姑饶汝。”遂去。无何,令果以罪去官,遣回家眷。甫出
郭门,令之妻女忍发狂,自褫其衣,至尽赤体呼冤,万众骇观,其为厉如此。以
传载伯有之事观之.非不可信也。予尝述以诫人。及余到新疆,同事王君笃祜,
全椒人,有才学,与予同寓州学官舍,唱酬甚洽。谈次,余为述及此事,王独默
然。予又述其事于河南李君时景,李曰:“汝未知乎?此即王某事也。”予挢舌
久之,曰:“甚哉!世路之仄也。”子向固尝为王君言之,噫!予之闻是事也,
固不知为谁何之人而漫述之以为戒耳。孰知远对万里外邂逅相遇,偶述数十年前
传闻之语,乃适亲为其事之人乎?益知事不可妄为,言不可妄发。王君之事往矣,
而我乃面暴之以触其所讳,我述王君之事屡矣,乃适述之于王君,而悔其所难追。
甚矣,言行不可不慎也。然非李君之言,则亦不知为王君之事矣。此中若有天焉
以戒王君并以戒予也。”
◎匿情枉法
林于川先生又云:“平湖某翁者,老而鳏,一子充驿卒。妇有姿色,门列酒
舍,聚无赖子赌。有贵人俊仆,数过其舍,翁悦之,遂以妇饵,有日矣。仆欲长
据其妇,与翁谋杀其子。适子从驿晚归,促之行不可,因坚留之,妇不敢泄。仆
已贿里中酒徒,具凶械匿于家。至夜,翁挟肴酒与子饮,且酣,匿者从背后奋大
椎击之,跃起丈余,脑裂,血淋漓不死。妇惶恐,早匿楼上,翁乃以绳系颈,命
妇勒之.妇不可,因挥绳楼亡,劫妇引之,自以两手勒死。先是,无赖中有某甲,
日夜从翁舍赌忘归,其家束之严,昏夜不得出。翁诘知其故,曰:“岂有男儿而
受制妇女哉?”乃诱卖其妇。甲既得金,遂纵赌无忌,金随尽。甲既失妇,又亡
金,乃大衔翁,早知翁与仆情,是日见往来耳语状,疑之。伺夜潜从窗隙窥之,
自其始饮以及行凶之形,历历在目也。晨起,即扬于众,且首官。贵人密以札与
令,寝其事,众怒哄然,因敛钱付甲,驰杭城鸣锣沿街卖新闻,为官所执。问得
其实,悉置之法,而令亦以匿情枉法论死。盖令事发时,贵人亲诣令,诱怀其札,
故令欲分其罪而无从也。夫某翁之穷凶极恶不足论,奈何居民上者徒慑于贵人之
势而纵滔天之恶以殃及其身哉?
◎黟县二案
乾隆间,徽州黟县有男子娶妇,后父母俱亡,弟幼,兄嫂育之。兄营生于外。
后弟年长,兄自外归,嫂置酒慰劳之,呼叔同饮。席间先敬叔,后敬其夫,兄惑
焉。终一宿,凌晨即起,顾谓妻曰:“我贮货他处,须往发,必半月始归。”言
已而去,嫂谓叔曰:“尔兄向日还,温言絮语,家人契阔,固应尔尔。昨归后神
气索然,剧可疑。今我还家视我父母,必尔兄归而后归也。箱箧皆封键,叔为我
谨守房户可矣。”叔诺之而送于门。夜卧更余,闻叩门声甚急,起出讯之,不辨
何人。启户,则裸妇也,急欲闭户,而妇涕泣跪槛前。云有急难,非君嫂莫救。
曰:“嫂已归宁,家中只我一男子,不可留也。”妇紧挂户,乞怜不已。无奈,
解衣遥掷之,令衣而入,宿嫂空房。已乃喟然曰:“我一男子,而深夜纳一妇人,
何以自解?邑渠无衣,天明又将何以遣之?”于是锁重门而出,嫂父家不远,寅
夜往告之使归,与之衣而遣之。嫂曰:“夜已半,我不可以归。”时嫂父在堂,
曰:“若然,叔亦暂留吾家,晨当同归,善遣之。”叔遂归钥于嫂而自寝别室。
嫂之弟闻而生心焉,遂窃其钥而往,仓忙入户,不及键,与抱卧。适兄夜归,推
门已启,侧身潜进,历重门,伏于房外,闻秽亵声。怒甚,操刀而入,尽杀之。
而奔告于妻家曰:“尔女与叔通,我皆杀之矣。”妻父曰:“尔何言?女与叔咸
在是。”悉呼至,兄愕然曰:“然则妇何人?”嫂与叔齐述夜间事,兄憬然曰:
“误矣。然则男何人?”嫂环顾一家,不见弟,急索钥,不可得。曰:“是必弟
不肖.已为刀下鬼矣。”群奔至家,验之良是,而不知妇所从来。无何,有杀奸
而逸其妻者,喧传遍索,导之使验,曰:“嘻,是也,幸代歼之矣。”乃共闻于
官,令各掩埋而释之。夥县又有姊妹二人,所适夫家相去不远,每归宁,妹常便
道至姊所,邀与俱归,暮则宿姊所,习以为常。一日,将祝父寿,约同往,姊置
馔候之。日晡不来,谓其叔曰:“此去涉岭路艰,势难久待,我先往,妹至留宿
我空房中,待旦而行可矣。”良久,妹至,叔迎门述嫂意止之,款而宿焉。薄暮
未暝,叔不耐卧,反扃其门而游于市。过日间沽酒,肆呼与语,问何客来,须置
酒。叔告之故,肆人曰:“然则子不便归,留此共酌可乎?”叔诺之,于是列佳
肴斟美酝长谈畅饮。叔沈醉,隐柜而卧,肆人窃其钥悄然往。入门,瞰空房户牡
以锥剔之,妹闻户有声,曰:“叔向端谨,何忽有此举?”计床后有板扉,潜启
而逸,匿于柴室丛中。肆人入户,登其床,虚无人也。曰:“从他遁,我且伏而
伺之。”月微明,见屋间有妇匍匐而下,拥而纳诸床。事已,询妇,曰:“吾某
邻妇也,乘间思窃其物,尔音非叔,果何人平?”肆人述其由,妇曰:“素识也,
可频来。”肆人患其扰恶而贼之,潜归,叔犹然酣卧也。纳钥,呼之起曰:“天
将明矣。”黎明苍皇返,适妹自柴中出,让叔曰:“汝何遽无良,剔我户牡。”
叔力辨其无,妹举脱牡为证。叔讶而入,见尸于床,曰:“此邻妇也.何自来哉?
抑孰贼之?”乃鸣之官,官验讫,详讯夜来情状,曰:“是必有异。”立拘肆人
严鞫之,吐其实。乃定罪案,而叔之无辜以雪,妹亦免于难,以保其身。
◎海南一勺数事
广丰徐柏舫吏部(谦)奉持观音大士经咒甚虔,尝辑《海南一勺》内外函数
十卷,备述灵感之迹。中有近事数条,尤信而可征,兹特录出。如云海阳周武堂
明府尝言《高王观世音经》及《大悲咒》,遇难默涌即能免厄。嘉庆六年八月初
八夜,余偕明府从陆路兼程进省,至惠阳始登舟,舟人满挂蒲帆,从月色昏黄中
行至番禹鹿步,适狂飓覆舟,余坠深渊,觉水底有物托余足而上。明府及同舟
者亦俱坠而获救,其衣服文书全行湿透,惟所藏之《高王经》外湿内干,吁亦异
矣。又云:桂林粟孝廉(楷)之父某。客维杨,以七月七日渡江。怪风骤起,时
同行舟牛覆溺,其舟亦篷转江心,某惟默诵《观音宝咒》不绝,并设愿印施一万
二千卷,俄而飘往关口,得无恙。自苏;旋扬时,届重九,甫出镇江口,涛头扑
舟,舟子力阻旋舟,某亦默诵《观音咒》,亦径渡无恙。又云:滇南陈太守(廷
墒)素奉大士最虔,日诵《大悲咒》,虽忙迫不少辍也。道光癸巳秋,以同知擢
永昌守,由汉江人都。一日,偶出船眺望,适旁人转帆,失足坠江。时值风驶,
瞬息间船已去里许。自言坠江时,浪花掀天而水仅及膝,两足如有物夹持者,不
遽沈,亦不能动,惟袍襟飘荡水面而已。急诵《大悲咒》,未三遍而救者至,身
以上未尝沾湿也。又云:是年有浮梁程孝廉(昭)者,以公车报罢,返棹至大江,
怒涛覆舟,随舟漂荡至十余里。苍黄之际,惟一心虔诵心经,忽得抱舷干覆舟之
下,若有物承其足者,转借得微坐。及闻人声喧哗,乃急呼救,遂登岸焉。又云:
上海陈茹征为余言,乾隆壬寅十一月,其里人俞宗妻忽寒战谵语云:我婆媳两人
行路经此,饥甚,必以酒食饷我。喃喃不已,审其音,无锡人也。邀其邻医郁在
中就视诊之,无脉,曰:此不可药治,疑有祟,盍延观音堂僧诵经解之。俞即延
憎为诵《心经》、《大悲咒》、《金刚经》,甫一周,即闻病粕肖让云:我初不
肯人,汝必欲来此,今何如?遍体皆飞刀剌我,痛不可忍,其速去。媳唯唯,已
而寂然。乃不复寒战,惟神气稍呆,越宿而起,则已愈矣。
◎强暴稽诛
新安富姓某者,商于江右,性浮暴,尝偕客游松门,途遇浣女娟好,命僮仆
促入丛林深处,欲污之。女滚地哭骂,抵死不从。某将纵之去,有刘姓客者,趣
缚而轮污之,惨死林下。女家得尸,控于官,捕凶久不获,案遂寝。某一子蠢而
劣,年二十一,女美而慧,年十八,未字。同伴入山采茶,雨骤至,失伴,独立
岩下,忽闻石壁中有唤其闺名者,大怖。石中曰:“汝无怖,我山神也。汝父客
中逞暴,污一良家女致死,女已诉之冥司,将报之汝身。观音大士念汝母贤淑,
日诵经咒甚虔,且长斋戒杀,发大慈悲,令解汝厄。汝父作恶不悛,大厄将至。
汝当速归,此非善地也。”女踉跄冒雨行,寻见女伴聚立山亭,旋有四五恶少至,
指女笑曰:“不在岩下,何故狂奔至此?”饱眼而去。女始悟非善地之言,微神
言,几遭狂暴,默诵观音号不绝。归白母,母叹且泣曰:“以汝父素行,何事不
为,神佛岂欺人哉?”自此戒律弥严,女亦诚心奉大士。其子未婚,常梗母命。
一日为人所诳,谓世间惟太监最乐,因自阉而死。未几,某归,妻以女之事、子
之死详告之。某仰首呵斥曰:“妇人畏鬼信佛,乃欲以冥报吓我。如果有地狱,
吾将遍历所谓刀山剑树者以广见闻,何惧之有。”妻哂曰:“以若所为,恐十八
重地狱尽当奉屈一游,但恐流连忘返,不能再入人世耳。”某怒,乃析宅而居。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