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东园笔录四编 - 卷三

作者: 梁恭辰8,874】字 目 录

◎李凤冈太守

吾乡李凤冈太守(威),文章政事中外交推,闻其作刑部司员时,随某大僚

出京审案,夜宿旅店,见一妇人出而荐寝,李知非人,因爱其美,遂共枕席。及

差回,又宿此店,此妇复出,正欲解衣就寝,忽李之太夫人持杖而至,向妇痛打,

曰:“妖狐,何敢魅吾儿。”妇乃遁去,李不觉痛哭,太夫人旋亦不见,盖太夫

人已殁多年矣。李虽精神坚固,此番若再为所惑,即不免有性命之忧,故太夫人

远来相救也。按先生素工八法,真草隶篆并绝精,乾隆戊戌由内阁中书会试中式,

廷试卷已将入鼎甲之选,及引见,并不获入词馆选。后由刑部郎出守广州,为蒋

砺堂督部所器重,力荐于朝而先生已引疾去,挽留之,不获。京居十余年,复洒

然返里,为龙溪山长终其身。道光庚寅应重宴鹿鸣,以距省辽远,不赴寿,将九

十矣。家大人与先生同官京师,以后进结忘年之契,尝以所闻前事质之先生,先

生泫然曰:“事诚有之,然余缘此始知人生一举一动皆有鬼神、祖宗如在其上,

如在其左右,是诚我生得力之处,敢或忘诸。”盖吾闽乡前辈之扬历中外,品学

兼优进退自如而身名俱泰者,当于先生首一指矣。

◎孽龙行雨

熊铅山先生语家大人曰:理刑贵明,尤贵断,然惟明然后能断,兼之者惟吾

友金兰畦先生。相传先生官部曹时,有同僚梦至一所,灯浊辉煌,侍卫森列,正

坐者为金,旁坐者二人不相识。门外有数千百人呼冤之声,俄拥一龙至阶前,诉

曰:“孽龙行雨,漂没居民无算,求伸理。”旋有一吏趋进曰:“据天条,当斩。”

金不应,旁坐者曰:“然则依例乎?”金拍案叱吏曰:“行雨因公漂没,过出无

心,法当流徙。”吏以例争,金怒曰:“汝等舞文宜斩。”命即释龙,龙忽跃上

天去。呼冤者群詈金,金推案起,遂寤。后同僚以此梦微谂金,金但笑而不承也。

逾年,金以公事渡江,骤遭暴风,舟将覆,俄有一金龙翼其后梢,浪顿平,顷刻

达彼岸矣。

◎顾宦

乾隆中,吴门有顾某者,南雅先生之远族也。曾官河南商邱,县邑中有富室

寡妇,族人谋其产,诬以奸情,且云腹中有娠。前县官得贿,欲据以定案。寡妇

上控,委顾某案其事,既不能平反,而又得贿以护前官。寡妇自知冤不能白,竟

于上堂时取所怀匕首自剖其腹,立时殒命。顾某以此削职,归数年,安居而已。

有齐门外杨姓者,贸易兰阳,路过一村,即寡妇之旧宅也。其宅已售他家,开张

饭店,店后有大楼三间,素有鬼,人不敢居。是日天已暮,杨急于投宿,主人曰:

“今夜客多,然大楼又有鬼,不敢留也。”杨自恃胆壮,遂投宿。未二更,果有

一女鬼行而来,问客是苏州人耶?吾有冤欲报,非祸君也。杨曰:“我非官,安

能雪汝冤?”鬼曰:“倘能带我去,必有以报大德。”杨曰:“惟命是听,其如

何能带,幸示我也。”鬼曰:“但于君启行时呼贤妹一声,及一路过桥过船,俱

低声呼我。至苏州日,以伞一柄,我藏于中到顾某家,一掷其门中足矣。”鬼又

曰:“我所以久不离此楼者,有金珠一箧值千金藏于某处,今即以报君可矣。”

言毕而去,遂寂然。至天明,杨如其言寻之,果获一箧。遂回吴,顾某是日方演

剧请客,杨从众人杂逻中持伞进门,人不觉也。顾方与客宴饮欢笑,忽见一女鬼

手持匕首鲜血淋漓立于堂下,顾大呼曰:“冤家到矣。”众客惊愕,无所见。是

夜,顾自录此案颠末一纸粘于壁间,遂自缢死。故吴人至今皆能道其事,南雅先

生亦曾为家大人述之。

◎沈曲园

山阴沈曲园游幕河南,为光州陈刺史所聘,甚倚任之。光州有老贡生某,一

子远游,数年不归。媳少艾,有姿色,育一女,仅五龄,翁媳相依纺绩度日。其

子出门时,曾贷邻某钱若干,久未偿。邻某窥其媳美,书一伪券,言以妻作抵。

状托署,州吏目朱景轼寅缘贿嘱具控于本州,曲园判以媳归邻。某贡生不从,发

学戒饬,以夏楚辱之愤甚,遂自经。其媳痛翁之含冤身死也,知必不免,先将幼

女勒毙,亦自经。越一年,陈刺史擢开封守去,朱景轼遂署州篆,而曲园亦别就

杞县周公幕,又为朱景轼谋干,勒令杞县尉戴师雄告病,以景轼补其缺。乾隆丙

午正月七日,曲园夜见一戴顶者携一少妇幼女登其床,教之嗽咳,旋吐粉红痰。

自此,三鬼昼夜缠扰,遍身扭捏作青紫色,或独坐喃喃自为问答,时有知其事者

而未敢言也。至十四日黄昏,曲园有大小两仆取粥进,瞥见窗下立一长人身出檐

上,以巨掌打大仆,而其小者亦见之,同时惊仆,口吐白涎,不省人事。灌救始

醒,被掌之仆面黑如锅煤,莫不骇异。十五日,署中正演戏,曲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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