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微、箕,國名。子,爵名。微子,紂之庶兄。箕子、比干,紂之諸父。微子見紂無道而去。箕子諫不聽,因以為奴,乃佯狂受辱。比干強諫被殺。三人皆意在安亂寧民,行雖不同,而其至誠惻怛心存愛人則一,故同得為仁人。孔子又曰:“有殺身以成仁。”然仁不在死,三人之仁,非指其去與奴與死。以其能憂亂,求欲安民,而謂之仁。
此篇多記仁賢之出處,列於《論語》之將終,蓋以見孔子之道不行,而明其出處之義。先之以此章,見殷之亡由於不用賢;[光案:“不用賢;”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不用賢,”之逗號。]傷今思古,所以歎孔子之道窮而斯民之不能脫於禍亂。
【白話試譯】
微子避而去,箕子囚為奴,比干諫而死。先生說:“殷在那時,有三位仁人了。”
(二)
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去乎?[光案:“子未可去乎”,似為“子未可以去乎”之誤植,漏一“以”字。經查新興書局版,何晏《論語集解》;藝文印書館版,程樹德《論語集釋》;世界書局版,朱子《四書集注》;世界書局版,簡朝亮《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三民書局版,謝冰瑩等之《新譯四書讀本》,均作“子未可以去乎”。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士師:典獄官。
三黜:三被黜退。
焉往而不三黜:舉世濁亂,不容正直,以此例彼,將何往而不被黜?[光案:“將何往而不被黜?”之問號,東大版原作“將何往而不被黜。”之句號。]
何必去父母之邦:欲求不黜,惟有枉道。苟能枉道,則不必去父母之邦亦可不被譴黜。柳下惠於魯公室尚在五服之內,與孔子以魯為父母之國者又不同,故義不當去。
孟子稱柳下惠“聖之和”,[光案:“孟子稱柳下惠‘聖之和’”,東大版原作“孟子稱柳下惠聖之和”,“聖之和”三字無引號。]觀此章,辭氣雍容,可謂和矣。然其不欲枉道之意,則確然有不可拔者。故孟子稱其“不以三公易其介”。惟玩其辭氣,終若視一世皆枉道,無可與為直;[光案“無可與為直;”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無可與為直,”之逗號。]其惓惓救世之心則淡矣。故孟子又謂“柳下惠不恭”。[光案:“‘柳下惠不恭’。”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柳下惠不恭’,”之逗號。]此所以異於孔子。本篇所記古之仁賢隱逸之士,皆當與孔子對看,乃見孔子可去而去,不苟合,然亦不遯世,所以與本篇諸賢異。
又按:此章無斷語,因無子曰字。義明不待有斷。載在《論語》,其為孔子言可知。
【白話試譯】
柳下惠當魯國的獄官,三次被黜。有人說:“你還不去往他國嗎?”柳下惠說:“我以直道事人,去到那裏將不被黜呢?我若能枉道事人,又何必定要離去父母之邦?”
(三)
齊景公待孔子,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間待之。[光案:“以季、孟間待之”,似為“以季、孟之間待之”之誤植,漏植一“之”字。經查新興書局版,何晏《論語集解》;藝文印書館版,程樹德《論語集釋》;世界書局版,朱子《四書集注》;世界書局版,簡朝亮《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三民書局版,謝冰瑩等之《新譯四書讀本》,均有“之”字。若然,東大版亦誤。]”曰:“吾老矣,不能用也。”孔子行。
魯三卿,季氏最貴,齊景公謂我不能如魯君之待季氏者待孔子,遂以季氏、孟氏之間待之,其禮亦甚隆矣。然又曰:[光案:“然又曰:”之有一冒號,東大版原作“然又曰”之無一冒號。]“吾老矣,不能用。”此非面語孔子,蓋以私告其臣,而孔子聞之。孔子以齊君不能用而去,則齊君之禮待,不足以安聖人。又按:孔子在齊止一次,以昭二十五年魯亂去,兩年而返。[光案:“兩年而返。”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兩年而返,”之逗號。]時景公蓋年近六十。
【白話試譯】
齊景公待遇孔子,說:“像魯君待遇季氏般,我就不能了。以在季孫氏、孟孫氏之間的禮貌待孔子。”但他私下又說:“我已老了,不能用他了。”於是孔子也離開齊國了。
(四)
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
歸讀如饋。季桓子,魯大夫,名斯。《史記》:“魯定公十年,孔子為魯司寇,方當政。[光案:“當政。”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當政,”之逗號。]齊人謀沮之,饋魯以女樂。[光案:“女樂。”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女樂,”之逗號。]定公與季孫君臣相與觀之,廢朝禮三日,孔子遂行。”本篇均記古今仁賢出處,此兩章記孔子之去齊、去魯以見折衷。可以行則行,可以止則止,所以為時中之聖也。
【白話試譯】
齊人送來一批女樂隊,季桓子接受了,三天不舉行朝禮,於是孔子離開魯國了。
(五)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光案:據此下錢子“楚狂接輿”條之註解:“故稱其人曰狂接輿”,故此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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