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秋天,他突然醒悟了许多他从未想过的事情。
首先,是他自己……
他父母親……他发现自己讨厌他们,因为他们说谎。他发现这个,是因为他想和他们讨论一点他新的看法,但他们却假装听不懂。
他姊姊,多年来人们一直说他们两个像是“一条藤上两个瓜”,却绝不是朋友也不是盟友。她似乎十分讨厌他。
然后是佛特斯球太太。
珍,17岁,现已不念书,每天晚上都外出。弗烈德,16岁,土里土气的中学生,天天躺在床上聆听,等候她回家。陪伴他身边的是他姊姊的双胞幻身,是他暑末才幻想出来的。这个可爱女孩子的温柔赎清了他的羞耻感、污秽感和痛苦。而他的双親,就在离他不到六码远的地方,呼呼大睡,一无所知,不理会他们的儿子内心剧烈的争斗。有时候珍先回来,有时是佛特斯球太太。弗烈德听到她从他头顶上上楼的声音,心想,他从前从未留意她,对她一无所知,是多么的奇怪。
丹德利亚先生和太太二十年来一直替桑可和铥克公司打理酒铺。他们一家人就住在酒铺楼上,面积小小的。店铺上面一层,不分日夜,升起一股啤酒和烈酒的强烈气味,一直冲入厨房和客厅,躲也躲不掉。房子的这一层原本是想隔离酒精气味,但气味仍然飘上更高一层的卧室里。卧室共有两间,父母親住一间,姊弟两人本来共用一间,直到最近丹德利亚先生才给他们隔开,至少给这女孩和男孩两人一种各有自己天地的幻觉。
顶楼两个房间住的是佛特斯球太太,她来得比丹德利亚一家人还早。打从男孩子记得以来,他们一家人就老埋怨佛特斯球太太占据了房子的最高层,不用闻酒精气味。她要是听到了,就会回说其实热天夜晚她也常给呛得睡不着。大致说来,大家关系还不错。丹德利亚夫婦忙着买酒卖酒,佛特斯球太太常常外出。有时有个老太大会来看她,另外有个老头子,个子小小,干瘪瘪的,人倒挺有礼貌,差不多每个晚上都来,只是非常晚,常常过了12点多才来。
佛特斯球太太白天很少出门,但每晚6点准时离家,身上一定穿上皮裘:冬天是长毛大衣,夏天则是外衣上披上一条毛皮长围巾。头上永远戴一顶小帽子,脸上披一块面纱,拉得紧紧的,在领口别上一束小花扣住。她的皮裘和毛皮围巾款式众多,弗烈德记得见过五六件不同的金黄色长大衣,许多不同的长围巾,小动物或咬着尾巴,或闪着亮晶晶圆滚滚的眼睛,张着爪子左摆右摇。多年来,隐藏在面纱下,画了眼线涂了眼膏的深色眼睛向他微微闪光,上了红色chún膏的年老小嘴,总是对他轻轻一笑。
有一天晚上,他放下了功课溜出去,溜过他双親的酒铺,往牛津街方向闲逛。他每一次心跳,血液中都涌上一股排山倒海般强烈可怕的寂寞感,使得每一处隂影看来都像是象征死亡,而每一线光亮却又似代表他无限的前景。他在街道上转来转去,一下子自言自语,眼中涌上了泪水,一下子又冲口想高唱一两句。他想自己是疯了,也很可能一辈子本来就是如此(但今年秋天之前的事,他已记不得了)。这个秘密,除了他自己,和那个夜晚和他共挤鸽子笼的温柔小东西,他是不准备让任何人知道的。他转过了一个街角——这个街角,他那天晚上很可能(他说不上来)已转了好几次了。他看到前面有个女人,身上的毛皮大衣在街灯下闪闪发亮,头戴连纱小帽,尖尖的小脚踩着碎步朝苏荷方向走去。他认出是佛特斯球太太,于是跑上去和她打招呼,很高兴有人做个伴,分担这可怕的街道困阶。她——看到了他,马上展露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女人笑脸,之后,她表情拘谨,显得有点懊恼,飞快地对他点点头,用平日的口吻说道,“啊,弗烈德,好吗?”他陪着她走了几步,说他有功课要做。老婦人于是说道,“对,小弟,是该用功,你爸媽说得没错,像你这么聪明的孩子,浪费了可太可惜”——他看着她继续向前走,穿过牛津街,走到前面窄巷去了。
他转身,看到五金店的比利·贝兹刚关了店门,朝他走来。比利咧着嘴朝他笑道,“怎么了,她不要你了?”
“那是佛特斯球太太,”弗烈德答道。听到了比利的语气,他一下子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她这老婊子还不错,”比利说道,“但做生意时撞上了你,定是不太高兴。”
“哦,我不知道,”弗烈德说,平生第一次试着使用见过世面的口吻,“她住在我们楼上,你知道的吧?”(比利当然知道,人人都知道,他想,觉得恶心。)“我不过是想和她打个招呼罢了,没什么。”这一招很有效,他看得出来。比利点点头,说,“我要去看电影,一道去吗?”
“有功课要做。”弗烈德语气不太愉快。
“那你就得回去做了,可不是,”比利并不为难他。说完,走了。
弗烈德回家,心中充满了强烈的羞耻感。他父母親怎可以和一个老「妓」女(娼「妓」、婊子——他只知道这么几个词语)共处一屋;他们怎么能够像对普通人一般对待她,甚至更好(在他耳中听来,他们的声音对她充满了几乎是尊敬的意味)——他们怎么受得了这个?但说句公道话,租房子给她的不是他们而是公司。但他们至少可向公司反映,要她搬走……
他在马路上似乎流蕩了整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