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 - 以军养军还是正税养军

作者:【经济类】 【13,213】字 目 录

王绍光①

①c.西蒙·范(c.simon fan),岭南学院(香港);赫斯切尔i.格罗斯曼(herschel i.grossman),布朗大学。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编者观点。

一、正税养军与军队职业化

军队是家的支柱。家需要军队来防止外入侵,维护家统一,保证社会安全。简而言之,保境安民是军队生存的基本理由。在绝大多数现代家,军费是由家以税收形式征集而来的,而不是由军队自行筹措的。其原因是,军队为本人民提供的服务——防——是一种“共享物品”。

共享物品(又称“公共财产”)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只要有一人从共享物品受益,其他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这就是说一人受益并不妨碍其他人也受益。就一双鞋或一副眼镜而言,甲享用了它们,乙就不能享用它们;而就防而言,甲享用了安全丝毫不影响乙也享用同样的安全。这也就是说,多为一位居民提供防服务的边际费用等于零。既然如此,从效率的角度考虑,共享物品应提供给所有居民。但是,谁来支付生产共享物品的费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考虑共享物品的第二个特征,即“谁付款谁享用”的原则在此行不通。如果有一家人拒绝为防付费,付出防费用的人也没有办法阻止这家人享用防带来的安全。

由于作为共享物品的防具有上述两个特征,其费用必须由中央政府提供。道理很简单,首先,让我们设想,某的居民都不太开窍,他们不知道防这种共享物品具有上述两个特征,因此,该居民每户都投入自己的资源保卫家的安全,其结果是资源的费。因为只要有人提供了家安全,别人也能享受,大可不必重复努力。当然,这种不开窍的家是不存在的。人是理的,他们知道,如果他人提供了防服务,自己也同样可以享受。既是如此,自己没必要去支付防开支。让别人负担,自己坐享其成,是最理的选择,如果自己为防做了贡献,没做贡献的人也一样可以沾光,岂不是成了“冤大头”?但是,如果人人都打这样的如意算盘,人人都想“免费搭车”,其结果是没有人负担防开支。家无防可言,人们也没有“免费车”好搭。

即使我们把分析单位从居民个人变为地方政府,结果仍会一样。地方政府是本地的“中央政府”,只有它才有意愿和能力为本地居民提供免受外部势力入侵的服务。如果各省都发展足以保全自己辖地的武装力量,整个家是安全了,但造成了资源的费(内地省份也许不必在防上花那么多钱);如果只有边疆省份这样做,其他省份“免费搭车”,由此引起的省际矛盾不仅不会加强整个家的防卫,反倒会削弱它。

在防问题上,个人之间或地方政府之间的行为能否通过谈判协调呢?也不太可能。一来谈判的主数量太大,际形势千变万化,根本不可能及时达成共识。二来各主都不愿亮出自己的真实偏好。他们会伪称“防对我来说不重要”,并以此为据拒绝负担防费用。

由此可见,希望居民个人或地方政府在自愿基础上提供充足的防费用是不现实的。此路不通,那么由军队自行筹措军费行不行呢2中外历史上,的确不乏其经费不是由中央政府财政提供的军队,但它们的功能都不是保卫家的安全。一种情况是军队向其驻扎地区的居民派粮、派捐、派款,甚至派了。所派捐款毫无法律依据,任由部队长官狮子大张口。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因为拒绝缴纳捐款可能招来杀身之祸。这样的军队不是保民,而是扰民,其行径与土匪强盗毫无差别。另一种情况是雇佣军。这种军队可以保护某些人的安全,但前提是受益人必须为此付费。谁给钱就保卫谁,谁不给钱就不保卫谁。如果某地居民希望借雇佣军之力保卫一方安宁,他们必须在两个层面上展开谈判。首先,居民内部要决定谁出钱、出多少,这里会出现上面提到的“免费搭车”问题。其次,居民作出决定后,要与雇佣军谈判。如果雇佣军只有一支,它便据有垄断地位,可以漫天要价。如果有几支雇佣军,它们会互相竞争。但这种竞争不像商场上的竞争,是暴力的竞争,可能会打得昏天黑地,殃及周围的居民,直至一支部队力挫群雄、独占鳌头。如果一内各地的居民都希望得到安宁,分别在两个层面上与各支雇佣军谈判,且不说谈判成本太高,初始的谈判结果一定是各地所出的军费高低不一。另外,各地雇佣军之间也会相互缺乏联系。军费高低不一,会导致雇佣军的流动;各地雇佣军各自为政,会加大整防开支。两者都不是均衡状态。如果能够从非均衡状态演进为均衡状态,即在全范围内,以统一的费用雇佣一支统一指挥的军队,就等于是中央政府用正税养军了。

第三种情况是军队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如1949年前共产领导的军队在解放区便带有这种彩。但是,这种情况只有在部队活动范围狭小、流动不大时,才可能出现,且不能持续长久。这种军队必须是理想主义的军队、革命的军队,而不是守成的军队。一旦理想主义退,或革命军转化为防军,靠军队自己种地、织布、造武器显然是不现实的。尤其在现代战争的条件下,这种自给自足的可能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军队自筹(部分)费用的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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