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书房里,迎着门的那面墙上挂着一只雄鹿头颅的标本。四十多年过去了,它一如当初在森林中、披着日光月华,闲步于绿茵上的那番潇洒。它昂着头,稍稍歪斜着,用天真。恬静而温柔的目光睥睨着这世界。一双曾经在山野上披荆斩棘的犄角,像是一顶高贵的皇冠。清晨,一缕晨光从窗外射进来,每一个角尖儿都像一颗珍珠,闪射着柔和的光芒。即使是在深夜,窗外微弱的星光也使它的眼睛和犄角的每一个角尖儿光亮起来。往往在我独坐书房闭目沉思的时候,会忽然听见它的叫声。等我睁开眼睛看的时候,它的嘴好像还没有完全合拢。所有的来客第一眼都以为它还活着,以为它的头是从墙那边伸过来的。都为它生气勃勃、妩媚而俊秀的神采感到惊奇,并且无一例外地发问:你是从哪儿把它弄来的?对于这样的发问,我一概不予回答。首先,这种大人类主义的语气,让人感到羞耻。弄来!这个轻蔑的“弄”字,我实在难以接受。而且要说明它的来历,就要讲述一个我眼目睹的往事。那个悲哀的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已经非常遥远了,可在感觉上又似乎就在昨天,就在我眼前……
五十年代初。我坚信:一个文学工作者,只要带着“正确”的阶级观点到生活中去,什么都能“验”得到。并不明白作为文学创作的准备,对于“生活”表象的所谓“验”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人和人之间也不仅仅是阶级的关系。文学的对象主要是人的心灵。不同人的心灵,在不同时间和空间里的频率也是很不相同的。我在“验生活”时,非常虔诚,甚至是带有很浓的苦行彩。那时,我大部分时间在西南各个少数民族地区旅行。所以无论多么艰苦的条件,我都能适应。睡过傈僳人的石板;睡过布朗人的竹编大通铺;睡过苦聪人吊在树枝上的荡;也曾经在哈伲人的公房里打过地铺。公房是未婚年轻男女野合的场所,子夜以前必须回避,一直到天亮如醉如痴的情侣们纷纷散去,我才能回到狼藉满地的公房里入睡。但最难忘的还是在阳雀山谷的一段生活。那时,在边疆某些地区,上古时期遗留下来的奴隶制还没改变。我到阳雀山谷的第一天,奴隶主古日古帕老爷就欢迎我在他石堡客房里下榻。我理所当然地婉言谢绝了,因为我的阶级立场鲜明,执意要住在他的下房里,和家生娃子们睡在一起。家生娃子就是奴隶主的家奴。相对来说,他们生活得比一般娃子稍稍宽松些,至少夜晚能在主子的石堡内歇息,而不用集戴着木枷、躺在石堡外的牲口棚里。奴隶主锁娃子的木枷就是一棵树干,在树干上挖出一串比人头小一些的圆洞,再一劈两半。一张枷差不多可以夹住十个娃子的脖子,别说逃跑,就是想翻个身都不可能。晚上,同时躺下;清晨,同时起身。家生娃子像主子一样,也是世袭的。他们生下的子女仍然是主子的家生娃子,成年后,如果主子觉得你一贯驯服,就赏给你一个配偶。配偶当然也是家生娃子,因而,他们之间的婚配必然是近婚配。专制、封闭和别无选择的结果就是:制造了世世代代的白痴。细想想,也就明白了,这不正是奴隶主所需要的吗?通过遗传基因来实行愚民政策,实在是既原始、又具有现代彩的聪明办法。白痴的愚昧,就像天才的智慧一样,是与生俱来的。万一不驯服,也有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改变你的地位。已经是奴隶了,还有什么地位可言呢?当然有。家生娃子可以降为普通娃子。再不驯服,枭首示众。枭首示众的政治效应是长期的。每次被砍下来的人头,先用七种神秘的草葯包裹着在里浸泡一个月,然后再送到雪山峭壁上冰冻一个月,风干了,就成了栩栩如生的标本。人头桩就排列在石堡大门的两旁。主子属下的奴隶和自耕农,每天都会在主子的石堡门前经过,谁都能指出哪个首级是哪个人,以及他生前如何胆大妄为,如何大逆不道,竟敢于违抗自己的食父母……等等。驯服?不驯服?与赏、罚成正比。这是历代奴隶主行统治之术的金科玉律,一切繁文得节都不需要,就这么简练!和我睡在一起的家生娃子,是古日古帕城堡马队的一个分队。在阳雀山谷四周其他民族的和平居民,只要在夜间惊闻风暴一般的马蹄声,就魂飞魄散、大哭小叫了。马队里的家生娃子都是没成家的年轻人,个子很小,精瘦,几乎没有语言,一脸永远睡不醒的倦容。他们惟一的智慧就是在主子的脸上察言观,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之前,令行禁止,以保持自己的家生娃子地位。他们每人都配有一匹马,最主要的任务是“夜袭”。“夜袭”就是夤夜出击,到其他民族的寨子里去抢娃子。因为抢来的异族娃子都比他们文明程度高,所以必然具有强烈的敌意,而且足智多谋。对付文明程度高的俘虏,就要使用最野蛮的办法。先把穿惯了鞋袜的嫩脚板放在火焰上烤焦,让你不敢沾地。结了痂以后,再钉上脚镣,让你在坡地上种苞谷。特别舛骛不驯的俘虏,还要给他加上一条长长的铁链,像懒惰的放羊娃对付山羊那样。主子给奴隶的唯一出路就是:自觉地从有文化、有思想、有感情的人,退化为默默无声的牛马。于非人生活的娃子,死亡率比出生率高十倍,“夜袭”就是为了保证主子拥有足够役使的奴隶。所以,马队实际上是奴隶主的近卫军。公正地说:自从我来到阳雀山谷以